學生們已經被強制驅離了,接下來大概要開始把靜坐的學生抹綠了!
靜坐才一天就被強制驅離,四年前痛罵台灣是「警察國家」,今天卻是「依法行政」。前陣子有人戲稱「才走了一個壞蛋,又來了一個笨蛋」,拜託!別傻了!馬總統百分之兩百不是笨蛋!他可精明的很呢!還真以為他是個溫良恭儉讓的老實人喔?
這次靜坐的學生跟教授裡面,當然有親綠的人在內,但是事實上也有政治傾向並非泛綠的學生。你問我怎麼知道,因為有幾個去靜坐的學生,之前在BBS發表的文章也是在幹譙DPP的,小弟我不巧看到了,如果裡面真的很多DPP的青年軍,早就被PTT政黑那群人翻出來狂幹了。裡面有沒有政治傾向是泛藍的學生我不知道,但是我確定裡面有不少某些人口中所謂的「中間選民」。但是某些媒體才不管這些,他們會開始抓幾點來放大報導,例如莊國榮也有參加這次的活動,或是帶隊的老師是親綠學者之類的來報。
學生當初也知道莊國榮的身份敏感,但是因為他已不是政治人物,以及基於不剝奪任何人發表意見的權利,所以同意他參加,莊國榮後來也乖乖的靜坐沒有惹事。相比之下,另一位DPP的林佳龍因為太白目了,就被學生們趕回去了。
媒體也會強調這是一次非法的集會。
沒有錯,這是一次非法的集會。但是之所以當初不願意提出申請,是因為他們的訴求就是要修正「集會遊行法」,因此故意不去申請的。2004年支持連宋的群眾在凱道上非法集會開夜市時,現在這些台面上的政治人物是怎麼表態的?甚至根本也參與了那次的非法集會遊行,大家可以對照看看今天跟四年前的新聞,還真的挺有趣的。
有心人也會想要製造衝突場面,這樣一來強調「和平」抗議的學生就變成自打嘴巴了。幸好到目前為止,這種企圖還未成功,但是千萬不要小看了媒體斷章取義、抹黑以及不平衡報導的功力。
看看下面這則TVBS的報導:
而學生整理的現場完整對話如下:
同學:
你是不是人(薛:抗議,主席抗議)
大家是不是人?有沒有人權?
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整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
薛:
在過去只有國民黨的黨團在立法院修法,誰執政自己去猜
集遊法你們主要的訴求,幾年前國民黨就在改啦
(補充:發言同學對此事件的聲明,內有兩人對話的影片)
TVBS只有撥第一句「你是不是人」,差了兩句可是差了十萬八千里!
另外過去八年民進黨雖然是執政黨,但是在國會席次卻從未過半,泛藍始終是在立法院佔多數,把責任推回給DPP實在沒有多少說服力,當然執政擁有既得利益的民進黨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就是了。而且上次選舉之後,又爛又笨的民進黨還把自己的席次搞到連提個法案都不足,在現今的單一選區選制下,DPP席次要過半又談何容易,看來未來好幾年都只能看泛藍的臉色了。假如沒有外在的強大壓力,要現在佔絕對多數的KMT去修或是廢掉集遊法,那真的是比中華男足踢進世界杯還難。 (中華男足對不起,拿你們來做比喻)
總之,我支持這群教授跟學生的理念。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上PTT2的camduck板了解他們的訴求以及靜坐事件的始末。
底下則是有人整理的薛秘書長跟學生的對話內容:
作者 lemondrink (山地饅頭) 看板 camduck
標題 Re: 薛香川回應整理
時間 Fri Nov 7 16:16: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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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薛香川的回應
由新聞組同學整理出的逐字稿
括號是紀錄同學在台下的回應
薛香川十時五十分出面,和同學握手;同學同聲喊請坐。同學中有些人接受
握手有些人拒絕;兩名警察以及維安人員一名陪同,一婦人向前欲推擠薛香
川被同學以及警察制止。同學向前遞送塑膠椅邀請薛香川坐下,薛香川遞回
椅子並坐在同學當中(第二排中間)。同學一同宣讀宣言。宣言宣讀完同學請
問薛秘書長。
願不願意為我們下一個通牒請問劉院長和時要回應我們的訴求?
(同學喊院長出來,後來被自發性制止)
薛:
我們不是有兩位老師嗎?
喔 因為在BBS看到有兩位老師(兩位老師和上百位同學)可以可以…我是為了
怎麼稱呼?
我先講兩點,我其實是台大畢業喔,所以我今天來其實是…(有噓聲)不要這
樣不要這樣,其實BBS不就是台大的嗎?
政治是一時的
不要打擾別人講話的權力,這樣就是民主的
各位你們也知道,今天在這裡集會是合法的(集遊法是違法的)
請主席主持一下秩序
今天我這裡有兩點聲明
我想今天你們的訴求我聽到了也知道了,我們會來這裡,
更好的建議是怎麼樣呢?各位回去重新申請集會,各位都是社會菁英可是這
是不合法的,假如你真的有本事,回去好好申請。
同學問:
我想請問秘書長,這一個集會遊行法地單位是哪一個單位在核可的?
如果她認為不正當也不緊急,在被壓迫人權的情況下,
我們該如何表達我們的心聲?
薛:
假如我們只談民主不談法治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這是我們在學校教的嗎
要不然這樣我們又回到三十年前看到翁金珠感慨萬千:「三十年前是這樣開
始,三十年後也是這樣開始,心痛」
所有人來這邊集會都是自動自發的,
如果要一個民主的論壇每個人都有權力問問題對不對?對!
(同學上台拿麥克風發問)
問:
台大經濟大二同學
向秘書長問好
秘書長以公民身分看到國家的國民被執法過當被打了,有沒有想過抗議不對的
東西,究竟是人民制定法律還是法律限制人民又或者是人民適應法律還是法律
適應人民的行為?秘書長請你想一下
薛:
這位同學
這好像讓我回到立法院一樣喔,可是比立法院好一點
民主法治,可是法治是一定需要的,
我到國外十幾年然後也參加過示威遊行,
國外的警察皆嚴格執法,只要超出一步,皆有可能被警棍打,
如果真的為了國家進步,建議諸位好好想想這一點,
等一下等一下,讓大家講話嘛
思考當天晚上在晶華酒店、
我們要兩面都要看,至國是兩面都要看
警察有甚麼違法是不應該的,可是妳們再談修改甚麼法,假如我們能夠將美國的
這個法…(我們今天三十秒就結束)三分鐘好不好,我們在立法院也是三分鐘
(我們各位同學有發言的權力)
(請你不要打斷我的話)
另一位同學:
問警察為什麼這樣做,警察完全提不出理由?
完全沒有受到憲法保障。
行政院不敢面對人民,行政院門口禁止抗議?
法治政府中不談法治不敢面對人民?
薛:
請各位看一下不管任何國家,不管是總統府首相府可以遊行示嗎?
第二,集會遊行法只有國民黨提出修改了,過去八年誰在執政?謝謝。
問:
薛先生,我講話很多要不要先在底下休息一下
我們很多老師也留美的,不要一直講留美留美,恐怕講出來會讓你很丟臉
警察走進唱片行關掉音越拉下鐵門
今天人民沒有反對保護陳雲林,反對的是過度執法,
經過紅衫軍、衝撞總統府,
在這種情況下經過,合法性和正當性是不同的,
台大歡迎你來補修學分不收學分費!
薛:
唱片行再調查,有不對我會處理,
馬總統以下都承諾飽未合法,嚴懲非法,
不過你也想想看嘛,過當…講沒有一個法治規定是很困難的麻。
假如你是主政的話你當然說下一次會嚴一點麻,下次不會再發生麻,
這是人情嘛,我們事情請看兩面。
同學:
唱片行調查進度在哪裡?調查怎麼樣?
警力全部掉往北部是不是其他治安有危險性?
為什麼不能正面回應我們的訴求?
薛:
我可不可以請求我講完大家也拍手?同學講話大家都拍手
唱片行我會回去了解一下,
事實就是今天的集會是不合法的啊。
同學:
唱歌唱得好聽就拍手,唱得不好聽就噓
這才是民主風度
薛:
這個大家過度衍伸了…(下一個問題)
同學:
一
上揚唱片,沒有法條可以進入,違反基本人權
秘書長說要再了解,可是在場民眾都知道這是違反基本人權的
二
作為政府官員,你應該很慶幸還有一群選擇非暴力手段來抗爭的群眾
我們是以和平作為我們訴求
三
昨天第一時間,為什麼是一個行政院組長以及第二組參一來回應?
秘書長會在這個時間出現?
四
你對於現場學生有沒有關於這幾天警察的回應?以及教育?
薛:
最後三個問題。
我們當然感到慶幸,可是這位同學你遲到了,我一開始就講諸位是善良的學
生,雖然你們非法可是我們還是願意跟你們溝通。不要忘記院長以前當過校
長。不要忘記唱片行為反環保法,不能太大聲啊。
我們在講法治,不是民權,民權是在法制大帽子之下的,
(有人插嘴)可以請他不要講話嗎
有人跟我說三分鐘
學生:
我們等了二十四個小時就為了多等六個問題!
薛:
要講這個不用這麼激動
(請有問題的同學都上台)有幾個?
(有問題的同學都到這裡)有幾個同學舉手?六個?就講完,一個人最多三分
鐘喔
同學:
合法性的意思本身必須以正當性為基礎
這個法沒有正當性沒有建構出來時合法性怎麼成立呢?
薛)
講道理是對的,可是在修法前大家要遵守。假如三十年以前你問有道理可是今
天三十年以後了,我是想請你回去想想
同學:
你是不是人(薛:抗議,主席抗議)
大家是不是人?有沒有人權?
你是做為中華民國行政院秘書整還是國民黨行政院秘書長?
薛:
在過去只有國民黨的黨團在立法院修法,誰執政自己去猜
集遊法你們主要的訴求,幾年前國民黨就在改啦
同學:
今天秘書長有受到誰的授權?今天有任何效益嗎?
今天我們坐在這邊違法了嗎?誰決定違法是你還是法官?
薛:
1.行政院長派我來我們昨天晚上通過電話
2.法律
同學:
作為人民公僕,希望您不要透過這種家父長是的方式跟我們講話
提案發動權在國民黨手上,可是都沒有發動還有兩個月
警察說不妨礙可以不用趕走
作為一個最高行政機關你們有甚麼立場可以迴避人民對你們的挑戰?
調查的進度,到底有沒有執法過當
或是出了甚麼問題,甚麼時候可以給我們交代?
薛:
我剛剛說會給各位一個交代
(環保法無限輪迴圈)
處理的方法上
(秘書長到底是不願意跟我們講說您要怎麼嗎?
現在是國民黨執政,還是秘書長要跟我們講說是民進黨的錯?)
我們以前(那現在呢?現在不做了嗎?)
同學:
你強調正當性和合法性,警察正當了嗎?警察合法了嗎?那你們有正當性嗎?
薛:
集遊法早就修改
昨天晚上我們的統計,警察受傷有一百四十九個耶(模糊問題)
不部不,我們就事論事這樣
同學(陽明大學):
並沒有直接對這些警察…(我開宗明義第二點就這樣啦,我才出來跟你們溝通)
你們沒有講到人民是不是被傷害,是不是違憲?
人民是不是有權力要求你們做修改?
薛:
再回到幾十年前革命無罪造反有理是不對的
我們去立法院,這是合理的。
我們聽到了,這是會處理的
剛剛講三個…
主席:
昨天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可能一兩個小時
時間對於老百姓這麼的貴
主持人,主持人
台大政治同學:
為什麼六個問題問不完;是秘書長不正面回答我們的問題
同學也不希望佔用大家時間
法律是不完美的,大家就應該修正法律所以我們在這裡
我們看到國民黨完全執政了,是不是就該修正不完美的法律?
國民黨甚麼時候可已經過我們的一件進入法律?
三天?一個月?還是四年?
請問秘書長甚麼時候可以跟局長溝通當時的作為?
薛:
這個問題很好,講得很清楚
國民黨黨板已經在立法院,我們會來考量。
很有趣的是你們的訴求國民黨早就已經在做
(鼓譟)主席你要維持秩序麻。
學生:
我們用和平的方式說我們的權力
薛離開
同學高喊「時間表」
薛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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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an: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1/07 22:09
※ tomlet:轉錄至看板 tomlet 11/07 22:25

我覺得有沒有播"是人嗎"下面那幾段話,好像影響不大,看不出來你所謂斷章取義的味道。這篇文章讓我覺得學生有點蠻橫。
每個人對文字或是語言的理解程度不同,我個人是覺得只聽第一句話跟聽完整的對話內容差別很大。 另外雖然學生自己不認為有罵人的意圖,但是他事後也表示願意向秘書長道歉。 至於蠻不蠻橫,我個人認為薛秘書長之前的很多行為也是非常蠻橫。所謂蠻橫,並不是一定要罵人帶髒字或是拳腳相向才叫做蠻橫。 比起薛先生,這些靜坐的學生實在是太嫩了。
我只想問...那些基層員警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嗎?今天一直批評警察執法過當,說這種話的人有誰看到警察被打的頭破血流?從早上8點到凌晨1點都在維持治安沒有休息,你們還忍心苛責牠們持法過當嗎?
警察當然是人生父母養的,警察這幾天當然也很辛苦,不過辛苦不代表我們就得忽視他們做錯的地方。 另外他們為什麼會這麼辛苦?難道都是抗議群眾害的?派這麼多警力出來幫陳雲林維安的高層都不必負任何責任嗎? 那些投汽油彈、打警察的暴徒應該被譴責,把他們抓起來也是政府公權力的合理執行範圍,這是一點疑問也沒有的。假如今天民進黨有政治人物公開說,警察不應該抓這些人,那我認為他也是個垃圾。 不過今天我憂心的是公權力是否過度被濫用,當公權力被過份擴張之後,對人民帶來的的影響是很恐怖的。人民的個體暴力行為,國家機器可以動用公權力執法來取締,但是對待國家機器的蠻橫,處於弱勢的人民若是一直乖乖接受,不對不合理的行為發出抗議,遲早有一天人民會發現他們已經沒有表達抗議的權利了。
影響不大? 如果你認為第一句是在罵那位祕書長,那第二句(動詞和形容詞都一樣,只有主詞換掉)是不是在罵包括提問者在內的所有人("我們大家")? 又,以上兩句叫做引言,真正的問題是第三句"如果是人的話(假設以上兩句引言成立),有沒有人權?" 人家說的話只引用一半叫做"斷章",甚至引用不是重點的那一半,企圖誤導(或者不是"企圖",而是真的看不懂而誤解……),做叫"取義",那媒體算不算斷章取義? 一樓的回應讓我覺得對於中文用字及文法的正確理解能力有點懷疑。
謝謝你幫我回答一樓的疑問。
to newyeak, 受傷的警察是該關心,但這和執法過不過當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不是忍不忍心質疑的問題,否則在槍戰中受傷掛彩的槍擊犯是不是也不用去追究他該負的責任? 而且執法過當檢討的對象其實是最高層的態度與下命令的人,我也認為受傷的人只能"奉命"行事,真正的對象不是站在第一線而受傷的員警。
總有人認為我們是在批評所有的警察,但是其實我們只是批評少數犯錯的警員,而且真正應該負責的,是那些下令的上級。
看完後我還是支持目前政府的做法 學生們似乎只看人權面 不在乎法治面 只要人權不要法律 只要集會遊行 不管是否打擾到其他人平靜的權力 今日你想遊行 可以 需要報備通過後 警方派出人力維持秩序 派警力是為了防止人多示眾以後造成情緒激烈的暴力衝突 公道自在人心 每人有每人發表意見權力 電視上一堆人用石塊水瓶等等的物品攻擊”防守中”的警察 這也是事實 有人說是因為警察太多了所以引起遊行民眾反感? 警察遭到攻擊後實行反擊叫做”值勤過當” 這樣我並不贊同 今天陳雲林事件 警方一開始如果沒出動大批警力 也許會造成更大的暴動 因為過去就是如此 今日也許有數百大學生靜坐抗議 也許電視機前也有數萬人以上抗議 但是反面來說 也許也有數百大學生支持目前政府做為 也許電視機前也有數萬人以上支持政府做為 身為民主法治的社會公民 大家要看雙面才有民主的意義
1. 我相信除了你之外,還有很多人也支持政府的作法,相對的也有不少人是支持學生的。但是看完你的發言之後,我覺得你根本不了解學生的訴求,甚至對他們的訴求有所誤會,建議您先去看完他們的訴求再來討論吧。 2. 關於陳雲林維安的警力,你說過去就是如此,請問你的過去是指什麼? 3. 所謂批評警方「值勤過當」,根本不是指警察受攻擊後反擊的行為,看來你搞錯很多事情了。 4. 選舉是數人頭的遊戲,所以我們三月選出了馬總統,他是我們合法的總統。請注意,學生並沒有要求經由合法選舉選出來的總統「下台」(有媒體錯誤報導學生要總統下台負責),他們只是要求總統道歉。但是民主並不光是選舉,選舉權只是基本人權之一,我國憲法本來就保障人民有言論的自由,不管他的言論是不是只有他一個人贊同。陳雲林來台的時候,有人揮五星旗歡迎,這是他的自由。同樣的,有人想揮雪山獅子旗,這應該也要是他的自由才對。 看完你的意見讓我聯想到王郁琦日前對蔡英文要求辯論時的說法:關於兩岸政策,在今年三月的總統選舉時,人民已做出選擇,沒有辯論的必要。希望你的心態跟總統府發言人的心態不一樣,這樣大家討論起來才有意義。
查了一下集遊法的法令規範,我覺得我們的集遊法除一些不合宜的規定,其實內容也是相當簡陋的。 但這次學生對集遊法的訴求除把申請制改為報備制之外,對其他維護非遊行者的權益則看不到任何一絲想法,讓人覺得有些欠缺縝密思考。 我們遊行可以帶氣笛、擴音喇叭大鳴大放毫不受噪音防治法管制侵擾別人的安寧嗎?拜託你讓我去你家門口24小時不停地鳴按氣笛吧! 我們遊行可以攜帶旗桿、鐵罐一些可能潛藏危險變成攻擊的武器上街嗎?那帶刀、帶炮竹、帶汽油彈、帶硫酸也都OK的嗎? 我們遊行可以任意罷佔車站或整區域道路等公眾交通運輸設施權益嗎?遊行的人權益最大,可以不用管其他非遊行者的公共權益? 我們遊行可以包圍私人產權如飯店之類的公眾場合嗎?那我可以去包圍你家嗎? 我們遊行可以只透過報備,無時間期限不分晝夜佔用公用場所和活動影響別人嗎?遊行可以佔據公用場合,那遊民為什又不可佔據公園、地下人行道、捷運車站睡覺? 我們遊行可以製造髒亂留給政府清潔人員清理嗎?遊行可以製造髒亂,那為什麼平常亂丟垃圾就要受罰? 我們遊行可以不受限區域嗎?那可以去軍營、去他人住所、去你家搞遊行嗎? 台灣的遊行,不諱言地說已是政黨政爭的工具之一。經常為了私利動輒得咎號召為數不少的人上街影響群眾生活。我贊成集遊法改成申請制,但須更嚴密規範集遊法的內容保障其他人的權益。 對於學生此次訴求,更希望他們能夠慎密思考集遊法的內容制定,對我們社會的影響所及之處,然後全程參與討論,而非簡單化只想把集遊法改成報備制丟給立法部門去修法,屆時集遊法又成了造就社會動亂不安的一個怪物法制。 另外,民主和法治是掛鉤一起的,缺乏法治的民主只是會讓我們的社會成為暴亂的社會。我從不認為台灣是個民主國家,原因在於我們的教育從小就缺乏法治的教育。希望此次學生靜坐抗議的活動,能循目前的法制合法申請場地,不要把警方執法過當跟抗議集遊法的不合理之處和可以不守法一事混為一談!想訴求法律的正當性,自己就更應該守法!否則他日自己所推行的法律改革,別人不認同是否也可同等不用去遵守? 對於台灣目前已然事實的兩黨政治生態,如果學生訴求馬英九對於唱片行警察執法過當一事該負責道歉,同等的對於抗議活動產生的各種脫序行徑,蔡英文更須向社會大眾道歉。如果不能平等要求此事,一味要求馬英文九道歉,只會令人對學生靜坐活動懷疑居心叵測的政治傾向產生而已!
感謝您的高見,我覺得有篇文章不錯,您不妨參考一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iaobruce/3/1311069807/20081108102606 您的擔心是多慮的,就算沒有集遊法,遊行的群眾也不能違反其他的法律,並不是沒有集遊法,參加遊行時就可以為所欲為,誰都管不了。 另外學生也沒說要「廢」集遊法,該修該廢值得大家好好討論,但是沒人發聲,永遠不會有改進,KMT一直說他們有提案,但是你可以去查查看這案子現在還躺在哪邊? 我贊同要民主也要法治,但是就如同不要無限上綱個人自由一樣,也請不要將法治無限上綱,否則就跟從前的黨國思想沒什麼兩樣了。我不認為台灣是一個沒有法治、暴亂的社會,當然我知道台灣有些人比較嚮往新加坡式的「民主」,那是他們的自由,但是我個人不喜歡就是了。 你如果因為學生們沒有將藍綠各打50大板,就懷疑他們居心叵測,這當然是你的自由,我不是他們,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居心叵測。 你當然有權利認為一位衰敗的反對黨主席比一位完全執政的總統更需要受到監督,更需向國人道歉。只不過我記得過去八年的2100總是告訴說他們要替人民監督執政者,執政者比在野人士更加需要受民意的監督,所以總是火力全開的批判民進黨中央。不知道您認不認同過去2100的這種說法呢? (只不過現在2100還是每天都在監督某位涉及貪污案的「前總統」罷了)
人和動物的最大差別,每人會有各個不同答案。或許有人會說是文明,但什是文明?文明是人類活動舉凡音樂、繪畫、舞蹈、文學、語言、建築‧‧‧匯集的總稱。 但動物沒有這些文明的表徵嗎?動物求偶時會有節奏的鳴叫和舞蹈,蜜蜂、螞蟻、水獺會利用樹枝、葉子、泥土築巢,海豚、鯨魚有人在研究牠們語言,大象、猩猩有人教牠們作畫。 所以我覺得人和動物的最大差異性在於人有法制。一個沒有法制的社會或不願去遵守法制在社會行事的人‧‧基本上我覺得是和動物沒兩樣的‧‧ 薛香川是人嗎?我不知道‧‧看他行事有沒守法。台大靜坐抗議的學生你們是人嗎?顯然‧‧‧
顯然怎樣?不必拐彎抹角了,你就直接說出你想說的結論了吧。 你根本沒有搞懂當初兩人的完整對話,就先入為主的以為學生罵薛香川不是人,看清楚點好嗎? 專制國家就沒有法治嗎?當初希特勒是怎麼屠殺猶太人的,你以為都沒有所謂的「法」來當他們執行的依據嗎?當初台灣白色恐怖的受害者都活該就是了,誰叫他們不守法?是嗎? 今天我們討論的重點是一個有問題的「法」該不該去修或是廢除,瞭解了嗎?
你們提出的三大訴求:「馬英九、劉兆玄公開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我真的不是很明白,希望有人可以解惑。 為什麼馬英九、劉兆玄要道歉?為什麼王卓鈞、蔡朝明要下台?(→這兩點非常會引起政治聯想) 是因為警察執法過當?(我認為確實部分警察該被檢討,但薛香川允諾會查辦了)是因為集會惡法?(那是前朝政府留下的爛帳,不該算在馬政府的身上)那,我就真的還不明白了... 關於「民眾打警察有法可管,警察打民眾卻束手無策」,我舉個例子說明為何我不贊同! 今天有立法委員帶頭抗爭,他就衝上前去威嚇警察,說:「我是立法委員,我有權力,你敢動我!」,結果警察不敢反抗只能乖乖被挨揍。如果今天修了集會法,每個人上街抗爭都有被保障人身安全的權利,到時候,只怕變成「民眾打警察束手無策」了。我不知道我這麼想對不對啦!錯了,我願意更正並道歉!
Hi newyeak, 您的問題可以先上 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 看看有沒有您想知道的答案。我這邊先簡單答覆一下: 1. 過去八年中有人也不斷要求陳水扁下台,請問會不會讓你有政治聯想?你可以認為他們沒有責任,但是有人認為他們有責任,因此要求他們負責。假如會讓你有政治聯想的動作都不能做,那我真的不知道在野黨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了。 2. 集會遊行法是民國77年公布,民國91年修正。今天的重點真的不是要吵到底是DPP還是KMT要對集遊惡法負責,而是希望能透過民間的力量讓立委諸公盡快修法,現在國民黨佔立法院絕對多數,要修法一定要靠他們的協助才有可能。 3. 今天大家建議修法並不是說要修到讓遊行的群眾享受為所欲為的權利,如果真是這樣,那還需要警察站在那邊給他們打嗎? 您舉的立委跟警察的例子不應該發生,發生的話警察可以現行犯逮捕,這種行為是不受立委的免責權保障的。萬一警察沒種動立委的話也別忘了,旁邊可是有很多台攝影機在拍,我就不信他躲得過輿論的制裁。 沒時間看很多資料的話,建議您可以看一下 http://0rz.tw/6b53O 現在訴求只是「修正」集遊法,就算最後集遊法被廢了,遊行的群眾如果違反其他法令還是有罪的,我覺得您好像有點誤解了。
版大說"派出這麼多警力幫陳雲林為安的高層不必負責嗎?" 哈哈!下次談派去澳門簽約好了,就不用浪費那麼多社會成本了! 啊啊~這是民主成長必經的痛嗎?
從1025大遊行,政府就應該正視到目前島內意見的分歧,但是顯然馬政府完全低估或是根本不在意反對的民意,付出這麼大的社會成本,難道都是蔡英文或是王定宇的責任嗎?我不覺得。 另外我回答:「另外他們為什麼會這麼辛苦?難道都是抗議群眾害的?派這麼多警力出來幫陳雲林維安的高層都不必負任何責任嗎?」,是要回應你的「從早上8點到凌晨1點都在維持治安沒有休息,你們還忍心苛責牠們持法過當嗎? 」。 您說去澳門,我建議不如乾脆就去中國吧,反正陳雲林不是已經保證「絕對和諧」了嗎。
台灣人民心在流血,人民被分裂了...
呃...謝謝您幫我增加迴響篇數,不過像這種抒發情緒的留言,麻煩您就不必再多發一篇了。明天我就要上班了,到時候恐怕沒有時間再回覆您的意見,不好意思!
在主文以及回應中 你已經把想談的論點講述得很清楚了 我倒是想來點情緒化的... 就是... 藍丁丁還真的比想像的多...
版主滿屌的,脈絡很清楚,不怕被歪理和偏見挑戰。推一下
我覺得你們對那句話的解釋很牽強 當第一句話說出來的時候 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因為當事人抗議才說出後面的話 低一句話跟後面兩句話相隔時間有點長吧 再加上 當第一句話說完 底下同學好似被鼓舞一樣歡呼 請問 這是什麼心態 嗆死你.....這樣嗎 所以 我可以說你們斷章取義 你們也只取對你們有利的解釋 底下同學的歡呼 太刺耳了 所以你們就忽略了 總歸 你們本來就意圖不明 條件式抗議 很無聊~~~~
好久沒有來了,因為看到你球卡鑑定回來所以來看看,至於那些抗爭 我覺得真的沒有必要,台灣政治人物 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我只是覺得那些警察很可憐,為什麼那些警察最後會打人,我是覺得,如果你自己人被人家打 我看你會不會要出一口氣,就只是這樣,那些警察是最無辜的,如果被打的警察 有人是你的親人你會作何感想,那些學生,回去上課吧,除非你有心要往政治的路上走,不然就好好當個正常人吧
抱歉,我個六年級頭的老頭子,網路亂逛,走到裡,看到樓上(#14篇)的話:「那些警察是最無辜的,如果被打的警察 有人是你的親人你會作何感想,那些學生,回去上課吧..」 忽然感覺熟悉起來,呀然驚覺,這些話正是敝人高中三年級時,國文老師對當時反對「萬年國代」等學運的大學生運動,而對我們的批判教育,我當時也是有些不以為然,為什麼學生就不能管國事?只要我說得有理,跟年齡學歷有關嗎? 當時的同學都歸因於國文老師是38年播遷來台的外省人,當然也是國民黨的忠貞份子,先生在鐵路局當高幹(?只記得是公職鐵飯碗),只口口聲聲「這些學生懂什麼?」、「國家事你們沒資格管..」 如今近二十年過去了,事實證明,台灣的民主化不都是靠這每一代「不懂事」的學生在推動? 哎.. 「成熟」其實只是社會化的一種過程吧了,未必就是先進或卓越,甚至也可能是墮落、退縮.. 以上是小小感觸,另外也說出另一種心聲: 握有權力者如不思上進,必遭淘汰--這些不長進的媒體不出三年也會自嘗惡果,先必是雜誌社、報社,再來就是廣播電台及電視電台,政客亦是。 我相信學生的理想更勝於政客的承諾,為什麼?前面的歷史告白告訴我答案了。 附錄:為昭公信,這一段故事在民國78年的台南一中,國文老師叫謝青雲吧?她其實是一個很好的老師--才識術德兼備,專業能力是沒話說的,只是對這些大是大非的判斷,並不如她的專業能力。 所以,我常自我期許:不要小看年輕人的想法。更不要只會以「我走過的橋比你走的路還多」,因為此一時彼一時,或許你當年用走的,年輕人現在卻是用騎車的。